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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
2018-01-21 21:17     (点击: )

附件1

 

一、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实施期满3个月内提出结项申请,并提交结项报告。

二、结项报告按要求填写,于左侧胶装成册,提交3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nsrkxjx@163.com

三、研究成果

1、项目负责人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不含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应注明“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如发表论文为英语期刊,应提供发表论文要素的中文翻译。

2、研究成果是专著的,可以是独著或合著。

3、研究成果是成果应用的,应用为厅级以上。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因项目研究需要确需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变更的,应提前填写《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项目承担单位同意后报送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备案。项目组成员变更(含新加入和去掉的)不超过三人,新加入课题组成员在原课题组成员后依次顺延。

五、项目因研究工作需要延期结项的,应提前填写《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报备,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六、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项:

(一)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或提供的结项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二)对原《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进行擅自变更(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的;

(三)在结项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结项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取消其项目结项资格,并通过“河南科技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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