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ormalju242013-01-09T00:59:00Z2013-01-09T00:59:00Z241237China1127711.9999CleanClean7.8 磅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郑电专〔2008〕91号
关于印发学校骨干教师等评选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原有制度体系基础上,完善制定《骨干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实训)骨干教师、科技带头人评选办法》。现予印发实施。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印发 评选 办法 通知
|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2008年7月18日印发
|
印制:甄玉梅 校对:刘军超